以前也是使用你们这里邮箱,会不会你们的反垃圾系统其中一条规则应该是这样设计的:
“如果都是我方局域网内的邮箱用户,那么A发给B,A的发件方IP地址,必定是我方服务器的某个IP,如果A的发件方IP地址经判断不是我方服务器的某个IP,那肯定是有外部的IP在冒充A在发垃圾邮件,所以B要拒收” 答:您的意思理解了,经过检查的确这个问题,我司邮箱不允许系统内互发,您如果carl-sh.com此域名不再使用我司邮箱,请到carl-sh.com此主机控制面板如此操作: 1.删除所有子邮箱 2.更改域名 这样就肯定可以了 |